<% set conn=server.createobject("adodb.connection") conn.open connstr bid=replace(request.QueryString("b_id"),"'","") set big=conn.execute ("select * from big where b_id=" & bid) btype=big("b_type") set big=nothing set rsn=server.CreateObject("adodb.recordset") sql="select * from news where b_id=" & bid & " order by n_id desc " rsn.open sql,conn,1,1 %> 邵阳市环境保护网

 


· 市民安装家用空调设备有何规定?

答: 根据《邵阳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空调设备应当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的门窗。
空调设备与相对方门窗不得小于下列距离:
(一)制冷额定电功率不满2千瓦的为3米;
(二)制冷额定电功率2千瓦以上不满5千瓦的为4米;
(三)制冷额定电功率5千瓦以上不满10千瓦的为5米;
(四)制冷额定电功率10千瓦以上不满30千瓦的为6米。 确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达到前款规定距离的,应当采取其他保护相对方权益的措施,并通过协商,与相对方订立书面协议。

相对方包括正对、斜对或者侧对住房建筑物固有门窗距离是指空调设备排风口中心到相对方建筑物固有门窗的最近距离。

· 市区内环线内是否还允许使用燃煤锅炉?

答 : 根据《邵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在本市内环线以内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和窑炉。邵阳市2003-2005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至2005年内环线内所有的燃煤设施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因此,内环线内到2005年以后将不允许使用燃煤锅炉。

· 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有何环保规定?

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时,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 居民区能不能开设餐饮业?

答 : 根据《邵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环保部门应当对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油烟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本市中心城、新城和中心镇范围的居民住宅楼内,不得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除外。在商住综合楼或者居民住宅楼内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的用房,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应当具备防治油烟污染的条件。 在前款规定范围内新建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应当使用清洁能源。已建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限期改用清洁能源。

· 高架道路交通噪声应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 : 根据市政府职能分工,应由市建委系统下属的邵阳市政及高架道路管理部门管理

· 废旧电池由哪个政府职能部门管理?

答 : 应由市市容环卫管理局管理。

· 邵阳市机动车环保目录如何申报?

答 : 邵阳市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所有的车型统一向国家环保总局进行申报。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西湖路189号
www.syhb.gov.cn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主办

联系电话:0739-531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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